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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1996年税收会统报表调整项目后有关报表口径的补充通知 

新国税计字[1996]044号颁布时间:1996-09-02

     1996年9月2日 新国税计字[1996]044号    现将国税函[1996]4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税收会统报表 调整项目后有关报表口径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新国税计字[199 6]038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税收会统报表增设项目、调 整口径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项目对应关系的调整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与 国库的对帐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税收会统报表调整项目后有关报表口径的补充通 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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