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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 

新国税进字[1997]017号颁布时间:1997-07-11

     1997年7月11日 新国税进字[1997]017号       1996年底,海关总署对1997年统计商品目录进行了修订,我局也对19 97年原高税率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做了调整。为便于各地使用计算机开展审批出口 退税工作,我局对1996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文件已放 置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广域网服务器的LOCAL/HG/TS-NEW路径下, 文件名:HGCM97.EXE、HGCM97.IST(说明),请及时领取,从 1997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就修改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税字[199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中,取消了原高税 率产品(A:机械手表、B:化妆品、C:橡胶制品)的特殊商品标识。   二、根据海关总署修订的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见附件),在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 件中,对出口商品的名称及代码做了相应的调整,并核定了相应的退税率。 附件: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关于印发《1996年版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修订表》的通 知(略)   为满足国家及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我司决定对1996年版《海关统计商品目 录》内容作部分修订,现将《1996年版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修订表》印发给你们( 见附件一、附件二),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版《海关统计商品 目录》将于1997年年初发送各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现行统计商品目录相比,1997年版目录主要包括以下修订内容;   1.为适应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及反倾销应诉的需要,增列了部分编号;   2.为适应国务院税则委员会贯彻国家关税政策,调整税率的需要,增列了部分 编号;   3.为满足海关各管理部门的需要,对部分商品(如纺织品、单独列名的机电设 备零件)增设了第二计量单位。   二、与现行统计商品目录相比,1997年版目录共变更648项,其中删去商 品编号107个,增列商品编号201个,调整计量单位340个。有关商品编号的 修订内容见本文附件一,有关计量单位的修订内容见本文附件二。   三、根据修订内容编树的1997年版商品目录计算机程序参数文件,将于19 96年12月下旬通过网络传送各关,具体时间及传送办法将另行通知。   四、1997年版《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各关及吮与 我司联系。     附件1:1996年版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修订表(一)(略) 附件2:1996年版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修订表(二)(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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