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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新国税流字[1998]79号颁布时间:1998-12-29

     1998年12月29日 新国税流字[1998]79号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746号《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称:“经研究,决定对你区中国平安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开办的以下险种予以免征营业税:   一、平安团体新世纪增值养老保险(利差返还型);   二、平安购房贷款定期寿险;   三、平安如意女性两金保险(利差返还型);   四、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   五、平安康寿终身保险(甲:利差返还型);   六、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   七、平安福寿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   八、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   请遵照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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