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中友科技产业(集团)硅藻土科技有限公司宾川基地增值税纳税地点的批复

云国税函[2002]596号颁布时间:2002-10-10

     2002年10月10日 云国税函[2002]596号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友科技产业(集团)硅藻土科技有限公司宾川基 地增值税在昆明缴纳的请示》(昆国税发[2002]307号)收悉。经研究,不 同意昆明中友科技产业(集团)硅藻土科技有限公司宾川基地的应缴增值税在昆明集 中缴纳,该基地应缴增值税应按规定向其所在地大理州宾川县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   请遵照执行。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