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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9、10月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昆国税函[2002]566号颁布时间:2002-11-29

     2002年11月29日 昆国税函[2002]566号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9、10月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 的通报》(云国税函[2002]63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2002年9、10月份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请一并贯彻实施。现将我市金 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论证和稽核的基本情况   (一)论证系统    8月份(9月份采集),我市共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49901份。认证发现存 在问题专用发票1份,占认证发票的0.0020%,其中认证不符专用发票1份, 密文有误专用发票0份。   9月份(10月份采集),我市共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68908份。认证发现 存在问题专用发票4份,占认证发票总数的0.0058%,其中认证不符专用发票 1份,密文有误专用发票3份。   (二)稽核系统   1.专用发票采集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比对汇总统计,9月份(开票期为8月份)我市共采集专用发 票存根联39010份,其中作废票3494份;采集专用发票抵扣联49898份。 参与稽核的专用发票存根联105604份、抵扣联49919份。全市专用发票存 根联采集率为100%,一般纳税人采集率为100%。   10月份(开票期为9月份),我市共采集专用发票存根联77995份,其中 作废票10094份;采集专用发票抵扣联68902份。参与稽核的专用发票存根 联140830份、抵扣联68925份。全市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为100%, 一般纳税人采集率为100%。   2.稽核比对结果   9月份,我市专用发票抵扣联与存根联比对相符49872份,比对不符0份, 重号0份,缺联0份,滞留25份,属于失控0份,属于作废44份。   二、存在问题   1.在10月份预清工作中五华区局报税系统在向稽核系统传出的数据中缺少部 分发票。经检查发现报税系统在数据传出时采用直接传到软盘的方法,报税系统提示 需两张磁盘,数据传出后,两张软盘中分别生成JS2001。TXT及 JS002001。TXT两个含有存根联数据的文件,之后在数据上传至市局只传 了一张软盘中的数据(既文件JS002000。TXT中的数据)。而在文件 JS002001。TXT中的1019份发票存根联数据则没有上传。   2.在10月份预清工作中还发现,8月份新上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企业时盘龙 区在发行两户企业金税卡时企业税号有误。经查,是由于两户企业经办人员在填写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时将税号填错,税务人员在检查时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 现所致。   以上问题通过采取相应措施,虽然得以补救,但以直接影响到我市金税工程的运 行质量。   3.10月份,二分局由于企业开票金税卡的技术原因,导致报税系统已采集存 根联的购方档案信息与稽核系统档案信息不一致,造成本级稽核比对滞留4份,影响 了我省在全国的排名。   三、今后工作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市局对金税工程工作特要求如下:   1.各局在报税系统向稽核系统传出数据时,直接传到硬盘上,后在通过网络传 递数据。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使用软盘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2.在发行企业金税卡时应仔细核对企业相关发行信息,尤其是税号及名称。每 月报税完成后应按照规定对当月报税系统进行检测(见《金税工程实用手册》18页 4.1.5.2)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企业税号出错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附件: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9、10月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的通 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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