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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的通知

云财税[2003]5号颁布时间:2003-02-08

     2003年2月8日 云财税[2003]5号 昆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财 税[2002]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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