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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1996、1997年度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所字[1996]38号颁布时间:1996-05-29

     1996年5月29日 云国税所字[1996]3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1996、1997年度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云南省电力公司征 收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云南省电力公司直属发电厂、供电局(见附件一)仍按国税发(1994) 211号文件规定,以云南省电力公司为纳税人统一汇总在昆明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云南省电力公司下属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等4户企业(见附件二)分别就地缴 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三、云南省电力公司下属的云南电力线材厂等12户企业(见附件三)由当地国 税局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凡符合独立经济核算条件的企业为企业所 得税独立的纳税人,税款就地缴入中央金库;经核实如不具备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 经县(市)国税局审核批准后并入省电办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云南省电力公司及其上述各类企业单位再创办的国有企业,由当地国税局负 责征收,税款就地缴入中央金库;投资兴办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按财政部《关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预字[1996]25号)规定税款由国税局负责征收,按投资比例或分红 比例分别缴人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 附件一:汇总缴纳所得税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地址 1、云南省电力公司          昆明 2、云南省滇南发电公司        开远 3、云南省小龙潭发电厂        开远 4、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弥勒 5、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个旧 6、云南省六郎洞发电厂        邱北 7、云南省开远发电厂         开远 8、云南省宣威发电厂         宣威 9、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昆明 10、云南省喷水洞发电厂       昆明嵩明 11、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会泽 12、云南省滇西电力局        大理市 13、云南省鲁布革发电厂       罗平 14、云南省大寨电厂         罗平 15、云南省石龙坝电厂        昆明 16、云南省昆明供电局        昆明 17、云南省个旧供电局        个旧 18、云南省滇北电力局        会泽 19、云南省滇东电力局        曲靖 20、云南省滇中电力局        楚雄 21、云南省漫湾发电厂        云县 22、云南省临沧供电局        临沧 23、思茅供电筹备处         思茅 24、云南省西双版纳电业局      景洪 25、云南省电力工业局行政处     昆明 附件二:单独缴纳所得税企业名单 1、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2、云南省电力建设公司 3、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4、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附件三:云南省电力局所属其他企业名单 1、云南省电力修造厂         昆明 2、云南线路器材厂          昆明 3、云南电力局焊接培训中心      昆明 4、云南电力局调度通信基地建设处   昆明 5、云南省电力工业局大型火电机组   电力仿真培训中心         昆明 6、云南省电力工业局调度所      昆明 7、云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昆明 8、云南省电力物资公司        昆明 9、云南省电力工业局干部学校     昆明 10、云南省电力工业局昆明疗养院   昆明 11、云南省电力技工学校       开远 12、云南省开远修配厂        开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1996、1997年度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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