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发[1997]68号颁布时间:1997-03-07

     1997年3月7日 云国税发[1997]6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 996]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铁 道部直属运输企业,1996年至1997年,其所得税仍在北京集中缴库;铁道部 直属运输企业用国有资产在“七·五”铁路大包干后兴办的多种经营国有企业缴纳所 得税的问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总局未正式通知之前,仍执行原规定。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