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多经集经中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1997]178号颁布时间:1997-06-28

     1997年6月28日 云国税函[1997]17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多经集经中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问题通知》(国税函 [1997]355号)转发给你们,昆明铁路局1997年度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 理费15.45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多经集经中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问题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