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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解读《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6-07-12

  一、本公告出台背景的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等文件规定,针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风险较高的情况,通过提升税收服务管理水平,即一手抓优化服务,切实做好约谈辅导;一手抓优化管理,及时真实掌握纳税人的动态情况,加强对纳税人开票数据的分析、核查和处理,帮助纳税人更好理解、遵从发票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使用,防范税收风险。
  二、本公告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公告》第一条规定适用于新登记或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型企业,其中第一条(四)项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已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小型企业,第三条规定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三、本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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