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4-05-15
5月1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完善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精准谋划项目、主动对接汇报,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近日,财政部、住建部下达我省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94亿元,其中:安排资金2.23亿元,支持改造老旧小区4.39万户;安排资金2.56亿元,支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3万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4万户、筹建公租房500套;安排资金0.32亿元,用于建设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住房1360套。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依据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奖励,我省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结果为优秀,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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