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4-05-15
近日,包头市印发出台《包头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从预算统筹、项目入库、支出标准、预算约束、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系统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预算统筹力度,聚焦落实“两件大事”。《办法》要求全面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与其他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聚力为“两件大事”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强化项目入库管理,加强项目评审储备。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
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支出标准应用。强调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分类规定支出标准,建立预算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支出标准作为编制预算的上限和基本依据,编实编细项目预算。
强化预算法定理念,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原则上不做调整调剂。确需调整调剂,按照预算法和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控新设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资金分配要按照政策导向,优先保障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全市确定的重大项目等事项,着力解决专项资金使用“撒胡椒面”问题。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入库、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