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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中的度假村用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录入时间:2011-09-20

【中华财税网2011-09-20信息】  问:林场中的度假村用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四条规定,关于林场中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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