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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的印花税能否抵减以后应缴的印花税?

录入时间:2010-04-16

【中华财税网2010-04-16信息】  问:我公司成立于2008年,实收资本1500万元,在缴纳资本金印花税时,多缴了3750元。请问我公司能否在以后缴纳(申报)印花税的时候抵减多缴的3750元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2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因此,企业记载资金多贴的印花税票3750元,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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