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卖给儿女 享受优惠多一些
录入时间:2009-01-07
【中华财税网2009/1/7信息】 姜先生已经退休好几年了,他最近打算回老家杭州居住,准备将现在居住的一套房改房转到女儿名下,他向税务机关咨询,将房改房卖给子女或赠与子女,在税费方面哪一个更实惠些呢?
据了解,房改房一般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格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如果采取赠与形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18号)规定,“居民个人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并取得房改房产权证后,将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给其子女,属于契税法规规定的赠与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征收契税”。房产赠与只允许在直系亲属间进行。这种赠与行为,承受人须缴纳房屋市场总价3%的契税,以及房屋市场总价2%的公证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总共约为房屋市场总价的5%。
如果采取买卖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开始,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当前绝大多数房改房居住年限已经超过5年,可以免缴营业税,如果是子女的首套住房且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则一次买卖交易仅需买入方缴纳房屋总价1%的契税,其余买卖双方所有税费均可免除。即便不符合“首次购买”及“90平方米”这两个条件,只要房屋属于普通住房且居住满2年,买方也仅需缴纳房屋总价1.5%的契税;若该套住房也不是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卖方也仅需要缴纳总价1%的个人所得税。如此算来,如果以买卖交易形式完成产权转移,此家庭仅需缴纳房屋总价1%~2.5%的税款。
因此,该房改房产权转移给子女,通过买卖交易,所需缴纳税费比赠与方式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