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时转让方是否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录入时间:2007-12-28
问:我公司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是否开具发票?缴纳何种税款?
答:1、贵公司转让股权涉及以下税种:
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贵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国税发〔2000〕118号文第二条(一)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贵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所得税
2、贵公司转让股权是否开具发票的问题
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按公司法的规定,转股时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协议的要求进行款项的支付,可以开据资金往来凭证。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