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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录入时间:2007-08-28

  问:外地的企业欠我单位的钱,他们用当地的房产和土地抵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哪里交?
  答:国发[1986]90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国务院令[2006]48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根据文件规定,您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向房产和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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