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投资入股是否征收契税?

录入时间:2007-08-15

  问:企业接受投资方以房屋作价进行投资,是否要交契税?
  答:财法字[1997]52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按投资作价金额征收契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