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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被拆迁再买房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7-06-04

  问:我个人的房屋被开发商拆迁,给我一套房子比原来的面积大,需要纳税吗?都纳什么税?
  答:财税[2005]45号规定: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吉地税发〔2007〕9号规定:对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这一规定在对象上只适用于拆迁住宅,不适用于拆迁非住宅;在拆迁补偿款用途上只适用于购买住宅,不适用于购买非住宅。对被拆迁居民通过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补偿住房且不需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按建筑成本计算,下同)的,可视同被拆迁房屋与新安置房屋价值相同,免征契税;对被拆迁居民通过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补偿住房且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的,对缴纳的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部分依照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应的税率征收契税。对符合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按现行棚户区改造有关契税优惠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起执行,此前发生的符合本通知免征契税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转移行为,尚未征收契税的,不再追溯,已做征税处理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告知:个人房屋被开发商拆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拆迁后给现金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2、给原面积(也可能大于或小于原面积)但不需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的免征契税。
  3、给原面积,但被拆迁人要求大面积,给开发商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对这部分款项分两种情况征收契税:
  (1)该住房的总体面积(原面积加上扩大面积)或单位售价属于普通住房的,就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按1.5%征收契税;
  (2)该住房的总体面积(原面积加上扩大面积)或单位售价属于非普通住房的,就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按3%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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