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6-08-31
问:我单位向个人借款时发生了借款利息,这部分借款利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吗?如果扣的话按什么比例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单位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扣除金额不能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