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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继承爷爷房产是否应缴契税?

录入时间:2006-06-22

  问:孙子继承爷爷房产是否应缴契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孙子继承爷爷房屋是否缴纳契税,则取决于是属于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继承爷爷房产如果属于代位继承,则属于法定继承,不缴契税。如果不属于代位继承,则属于遗赠,应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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