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捐赠和被捐赠所得税如何扣除

录入时间:2006-06-14

  问:1.“不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款”请问:接收捐款的那些部门和单位是属于国家允许税前扣除的单位和部门?允许扣除的比例是多少?2.“各种赞助支出”应如何理解?
  答:1、“不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损、救济性的捐款 ”如果是指企业所得税,通常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穴金融企业1.5%?雪以内?熏 准予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含新建)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含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的捐赠;向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的捐赠;向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捐赠;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福利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等。不包括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如果是指个人所得税,比例应30%。不知您所说“接收捐款的那些部门和单位是属于国家允许税前扣除的单位和部门?芽”是不指捐赠接收对象?税法并未对接收的对象做出限制性规定2、“各种赞助支出”?熏的理解应该是指未通过上述各种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而向其他所有公司、企业、单位、个人等等的现金及实物等的无偿的支出。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