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可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吗?
录入时间:2006-06-07
问:个人将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可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相关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国税发[2005]89号有关营业税的征免规定。其购房时间以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之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以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之前的购房原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