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租金支付餐饮费违反了什么规定?
录入时间:2006-04-20
问:某单位某领导截留原单位房屋出租资金,用于消费餐饮费用,也就是支付餐饮费了,他个人私自开据收款收据,这种违纪行为违反了什么?请提供依据和确定性质?
答:该单位某领导收到原单位房屋出租资金,私自开据收款收据,违反了以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该领导收到房屋租金而没有开具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供租赁劳务的单位或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因此,该领导收到房屋租金而没有缴纳营业税,违反了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
(3)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