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是否应该纳税?
录入时间:2006-04-13
问:代征工商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代征税款手续费属于应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但对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国家有特别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规定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利息税,可按所扣税款的2%取得手续费。对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