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出售地下车位及库房永久使用权应出具什么发票?
录入时间:2006-04-13
问: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出售地下车位及地下库房永久使用权,(因地下不能卖),请问应给客户出具什么发票。是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还是租赁业发票?或其他什么发票?另外地下车位属于不动产还是无形资产?如果只是车位出租,是不是只开据租赁业的发票即可?
答:1、如果只是车位出租,可开具租赁业发票。2、出售地下库房永久使用权应按销售不动产来处理,开具相应的发票。3、根据财税[2004]126号文的规定,地下车位是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故可理解为不动产,但由于这一问题没有文件给予明确定义,因此,企业一次性出售地下车位使用权开具何种发票应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指导意见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