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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种实务操作问题解答:税法对印花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及税收优惠有哪些规定?

录入时间:2006-02-16

  问:税法对印花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及税收优惠有哪些规定?
  答:(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纳税对象不同,纳税义务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信用人。对合同书据等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义务纳税人。在代理经济业务中,由代理人代办经济业务的,则业务的当事人的代理人具有代理纳税义务,代理纳税人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税收法律的义务和责任。对在国外书立、领受而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对政府部门发给的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
  (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印花税对征税范围采取列举法,对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不征收。征收范围分以下五类:
  (1)合同或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协议等。
  (2)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所书立的书据。
  (3)营业账簿。
  包括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种账册。即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指政府部门发给的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定的应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1)印花税起征点的规定。①按比例税率纳税,应纳税额不足l角时,免征印花税。②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其尾数不足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l角计算。③对财产租赁合同以1元为最低起征点,即税额超1角但不足l元的,按1元贴花。④对载有一个经济事项同时运用两个以上税目税率的凭证,按其中一个较高的税率计算纳税。
  (2)印花税免税的规定。①已缴纳印花税的副本或抄本。②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以及学校书籍的书据。③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④无息或贴息贷款合同。⑤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⑥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⑦农牧业保险合同。⑧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免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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