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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种实务操作问题解答:什么是资源税?与其他税种相比有何特点?

录入时间:2006-02-16

  问:什么是资源税?与其他税种相比有何特点?
  答:(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调节因资源生成和开发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就其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资源,一般泛指自然界的天然物质财富。它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矿产资源、动物资源、植物资源、海洋资源、水利资源、太阳能资源、空气、阳光等。根据我国宪法,城市土地、矿藏、森林、水利、山岭、草原、滩涂、荒地等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
  为了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调节由于自然资源条件差别悬殊,造成企业利润水平相差悬殊的矛盾,我国自1984年10月1日起开征资源税,把自然资源条件差所形成的级差收入收归国家所有。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作资源税征收对象的资源,首先必须是具有商品属性资源,即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资源。2000年税制改革,扩大了资源税开征范围,除矿产资源外,取消了原来的盐税,将其并入了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特点
  资源税与其他税种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只对特定的资源开发征税。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既不是对各种自然资源都征税,也不是对所有具有商品属性的资源都征税,而是选择主要矿产资源征税。在矿产资源中,又根据矿产品价格和采掘实际情况,选择品目,分批分步逐步开征。当前只对级差收入多,产量大又易于控制的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属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种资源的开发征税。
  (2)以开采所得的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由于开发资源的条件(如土壤、气候、地理位置、开发条件等)差异,同量的投入,开发同一品种资源会取得不同等级的收和(不包括加工的产品),这就是资源开发中的级差收入。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既不是产品,也不是经营所得,而是开发资源者所得的级差收入。
  (3)实行定额税率从量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税赋不受资本有机构成、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由于资源的贫富程度和级差收入的不同,以及开采条件的差别,国家按不同产区,对同一品种资源,规定了不同差别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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