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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要按承包收入缴税?

录入时间:2006-01-25

  问: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出去,承包人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我单位是否还要对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依据是什么?
  答: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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