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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增值税款交清税费附加

录入时间:2005-08-29

      接到地税局稽查人员开出的《限期补缴税、费、金通知书》时,财务李小姐百思 不得其解:我什么时候忘了缴税呢?原来,李小姐所在的公司前两个月被国税局查出 欠缴10万元增值税,李小姐已缴清了税款,以为税缴齐了,可这次地税局来检查, 被告知不但要补缴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因没有及时补缴税费被罚款数千元。 真是后悔不已。   经过税务人员的详细解释,李小姐才知道被罚的原因:根据税法规定,地税局负 责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的。因此,在缴纳流转税的同时,也应按相关的费率来征收。 同样道理,当流转税发生欠税补缴后,也应向地税部门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0050822a)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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