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员工租赁宿舍,这些宿舍均为私人所有。请问:支付租赁费时,是
否涉及为房主(私人)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答:员工宿舍属于个人消费,不应计入你公司成本、费用。财税[2000]
125号《
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
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营
业税的按月征税的起征点目前已调整至1000~5000元(
财税[2002]
208号),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不足当地规定的起征
点标准的,不征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依上述规定计算。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