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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发放贷款是否要代扣代缴税金

录入时间:2005-07-06

  问:个人委托银行发放委托贷款,我行是否要代扣其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请问 如何扣缴?依据是什么?    答:国税函发[1997]074号文件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 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发放委托贷款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时间为 代委托方收到贷款利息或是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根据国税函发 [1995]156号文件的规定,你行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代扣代缴营业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你行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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