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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合同如何贴花

录入时间:2004-1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8/2004信息】 问:我和别人签订了一份包工包料合同, 请问对这种合同是按“加工承揽”还是“购销”贴印花税票?    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 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 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 “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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