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在什么时候统一使用新版货运发票?旧发票如何处置?
录入时间:2004-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1/2004信息】 问:广东省广州市在什么时候统一使用新
版货运发票?旧发票如何处置?
答: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为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广州市从
2004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规定,统一使用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同时停止使用旧版货运发票。有关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
使用的旧版货运发票应于2004年7月3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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