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纳税人如何获取新版货运发票的有关信息
录入时间:2004-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1/2004信息】 问:纳税人如何获取新版货运发票的有关
信息?
答:为了让广大货物运输业的纳税人及时了解到发票换版信息,广州市地税局日
前已采用“点对点”的宣传方式,通过市邮政商函中心用挂号信专门向全市货物运输
业的自开票纳税人发出了通知提醒:自开发票的纳税人在领购货运发票时要考虑截止
期限适度购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如果6月份有货运业务的,
尽量在7月1日前结算,并到税务机关门前开票。纳税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
12366-2或登录地税网站(www.gzds.org)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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