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是否需要申报
录入时间:2004-06-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9/2004信息】 问: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是否需要申
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
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
告表。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
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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