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什么税率,怎样计算
录入时间:1999-11-0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2/99信息】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于每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800元费用后乘以20
%的税率为应纳税额。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即一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
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
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一次支付外聘技术人员劳务报酬2000元,该企业应当代扣
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1)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
(2)应纳税额:1200×20%=240(元)
例2、某纳税人利用业余时间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技术咨询费500
0元,该纳税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
(2)应纳税额:4000×20%=800(元)
例3、某歌星参加一次演出,出场费为30000元,主办单位应当代扣该
歌星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1)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2)应纳税额:24000×30%-2000=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