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录入时间:1998-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98信息】 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限
当您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请分别按下列情况办理:
1.如果您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
登记;
2.如果您是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
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哪些项目变更后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在您办理税务登记后,发生下列有关税务登记内容变更之一者,均应持有关
证件,在规定时限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即所属地税局的征管法制科)申报办
理变更税务登记:
1.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2.改变法定代表人;
3.改变经济类型;
4.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5.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6.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7.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8.改变电话;
9.其它改变税务登记内容事项。
三、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持哪些证件
1.如果您单位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即不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单位,
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变更工商登记内容无关),您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如下资
料: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此表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索取,并应
据实填写完毕);
(2)提交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如果您单位是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单位,即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变更
工商登记内容一致,您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如下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工商变更税务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提交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的时限是多少
根据您填报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提供的证件、资料,征管法制
科将于收到之日15日内审核完毕,如果符合规定,将予以办理并发放有关证件、
资料。
(bjdfswgb981225243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