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将加速汽油无铅化
录入时间:1998-12-1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1/98信息】 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明年1月
1日起,车用含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将适当调高。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提高含铅
汽油的消费税税率旨在限制含铅汽油的生产和销售,是国家为实现车用汽油无铅
化,保护环境而推出的一条重要措施。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加,我国汽车尾气造成的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汽车
排气污染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它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据
有关部门测定,大气环境中的铅污染90%以上来自汽车,而汽车排铅的罪魁祸
首是含铅汽油。大量的研究证明,含铅汽油通过尾气排入大气中,会损害人的造
血功能,使神经中枢中毒,还会损害心脏和肾脏的功能。特别是对儿童的危害最
大,可导致儿童智力下降,影响正常发育,甚至引发多种疾病,严重的可导致生
命危险。据测算,儿童中血铅含量每增加10微克/公斤,智商水平下降2个~
4个智商数。而且铅一旦进入人体,即使通过药物治疗也难以排除。
铅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美国早在1973
年就开始实施逐步淘汰含铅汽油的战略,到1993年已基本达到无铅化。日本
1985年实现普通汽油无铅化,1987年后,普通和优级汽油已全部不含铅,
成为世界上无铅汽油化最早最彻底的国家。近年来,欧洲和亚太地区一些国家也
相继作出部署,目前所有欧盟国家无铅汽油市场占有率已达60%。新加坡、马
来西亚、澳大利亚、香港、台湾、印尼等国家和地区也宣布:到2000年将全
面实现汽油无铅化。
汽油无铅化是净化空气,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必然趋势。
拥有1000万辆机动车的中国,理应加入世界无铅化的行列。为了防治机动车
辆排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今年9月国务院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
内限期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实现车用汽油无铅化。
国务院制定的无铅化时间表是这样的:自1999年7月1日起,各直辖市
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所有加油站一律停
止销售车用含铅汽油,改售无铅汽油;自200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汽油
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车用含铅汽油,改产无铅汽油;自2000年7月1日起,
全国所有加油站一律停止销售车用含铅汽油,改售无铅汽油,全国所有汽车一律
停止使用含铅汽油,改用无铅汽油。
国务院要求各汽油生产企业要逐步增加无铅汽油生产量,减少含铅汽油生产,
直到规定期限完全停止车用含铅汽油生产。自2000年1月1日起,汽车制造
企业生产的所有汽油车都要适合使用无铅汽油。新生产的轿车要采用电子喷射装
置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
为保证淘汰车用含铅汽油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国家决定通过价格这个经济
杠杆协助无铅化的进展。此次对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就是要使含铅汽
油价格明显高于无铅油价格,从而在价格上抑制含铅汽油的生产和使用,减少其
市场的占有额。
据悉,目前税率调整的具体办法已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完毕并上
报国务院,不久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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