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有优惠
录入时间:2007-03-14
问:王某准备拿出一部分资金捐赠给科技型的先进技术企业。这些捐赠可否享受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
答:王某的捐赠是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2006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出《关于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为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对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通知规定,其一,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实行封闭式财务管理,全部捐赠资产专项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事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捐赠资产。其三,通知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指199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科技部主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称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是指1999年经批准成立的,专门负责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非营利事业法人。该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