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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所得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7-03-07

    问:(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转让公司股权所得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按增值金额*20%计算?(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所得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个人或个人投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些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来说,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现行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有价证券,减除额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文件规定:为了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1998]61号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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