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指点:企业外籍员工申报个税巧打时间差
录入时间:2006-11-17
为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合理节税,已成为外资、合资公司的新课题。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奖金发放、薪酬支付上的时间调整,充分利用免税福利和短期免税期,个税成本将大大降低——11月8日,在广州举行的2006年中国税务大会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德勤”)税务经理周红为外籍人员指明了降低个人所得税负的四大策略。
周红同时强调,任何税收策划策略都应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使用,并且要与企业的具体情况相联系。
今年以来,国家不断出台针对个税的监管措施,监管力度日趋加强。广东省地税局涉外税务处处长钟文锋介绍说,税务机关将全面加强外籍人员个税税源的调查,实行“一户一档”和“一人一档”及全员申报工作制度。
时间差策略
黄先生是香港某公司驻内地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他与公司签订的员工合约中,只列出每月工资约4万元人民币。因黄先生工作出色,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定期给予黄先生奖金鼓励。
为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在税务人员的建议下,该公司将发给黄先生的不定期奖金,以年终奖金代替。如此一来,黄先生2005年节省的个税达2万多元。
周红解释说,由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减少发奖金的次数,所以将不定期奖金或月奖、季度奖等奖金改成年度奖金一次发放,可使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最小化。
“当然,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常驻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或者中国员工,而且老板和员工事先要沟通好。”周红称。
再者,调整报酬支付时间也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周红称,支付报酬的时间可以安排在外籍员工不需要(或不再需要)在中国缴税的时候。
其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企业可以在外籍员工来中国工作之前支付报酬,或者等外籍员工结束在中国的任职后再支付报酬。
比如,美国人Peter将被美国某跨国公司派驻中国担任中国区总裁职位,在其即将进入中国时,该跨国公司向其支付了10万美元的报酬。由于Peter此时尚未在中国工作,所以这一笔报酬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Peter在中国工作一年后离开,等其归国一段时间后,该跨国公司又向其支付了10万美元的报酬,而这笔报酬也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个税。
周红称,这一策略对于即将开始或者结束在中国任职的员工适用,有利于使外籍员工或企业的税负最小化。
但周提醒,采用此策略要注意外籍员工原居住国的个人所得税水平,如果比中国还高,就达不到节税的目的。
利用免税福利
“要想合理的节税,就必须了解国家关于个税的有关法律法规。”周红告诉记者,“比如,根据有关政策,被派遣的外籍人员的部分福利可以免税,这包括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及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在中国发生的语言培训费以及子女教育费等。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免税的福利,有效降低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成本。”
根据我国的有关个税征收政策,当外籍人员在中国连续呆满5年后,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包括国外利息、红利、资本性收入都要在中国缴税。
比如,香港人刘先生已经在大陆连续工作了4年,企业就可以让其暂时离开大陆,去香港工作一段时间,避免达到5年时间。这样,刘先生就只需要为其在内地工作的所得缴纳个税。
此外,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签订的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香港人在内地工作有183天的免税期,超过183天则需要缴纳个税。企业也可以利用这个免税期,为短期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员工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