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纳税热点问答(四)
录入时间:2005-09-12
问: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
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
得。
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
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叶某发明一项自动化专利技术,2004年8月转让给A公司,转让价
1.5万元,A公司8月支付使用费6000元,9月支付使用费9000元;9月,
叶某将该项使用权转让给D公司,获得转让费收入8000元,叶某转让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叶某此项专利技术转让了两次,应分两次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转让给A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9000)×(1-20%)
×20%=2400元;
转让给D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1-20%)×20%=
1280元;
叶某转让此项专利技术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1280=3680元。
问: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拍卖所取得的收入,应当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
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
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20%=200元。
问:个人取得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息、红利,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所
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部分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用缴纳个人
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个人
转增股本,视同对个人股东的利润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
问: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答: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a200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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