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5-07-29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上述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
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
独立的从事各种技艺,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并与被服务单位没有
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
金形式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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