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购买车辆并把产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的,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
何缴纳?车辆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可否扣除折旧?
答: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把车辆所有权办到股
东个人名下的,其实质为股东对个人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车辆本身也为企业经营使用,允许合理减除
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此外,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
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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