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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困难补助是否纳税

录入时间:2005-06-23

  问:个人取得困难补助是否纳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 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和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从职工福 利费中取得的困难性补助需要提供公司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以困难性补助名义取得 的其他任何性质的收入,无论是货币资产,还是非货币性资产,均需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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