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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血统的外籍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后来华定居,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5-01-1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1/2005信息】 问:中国血统的外籍高级知识分子退 休后来华定居,其从外国领取的退休金和我国领取的生活津贴、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 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1]第 185号)文件规定:   中国血统的外籍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后来华定居,其从外国领取的退休金和我国领 取的生活津贴、工资如何征税问题,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由于过去的雇佣关系从国外领取的退休金、年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由我国安排工作,发给工资的,只就每月收入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部分征 收个人所得税。但安排担任技术顾问等职务,每月发给的津贴免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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