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疑难案例精编: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06-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5/2004信息】 二、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个人所得
税
(一)资料
李某于本月初将其位于市中心的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某经营
服装。协议规定,租期1年,年租金96000元,分12次于每月月初支付
8000元。另外,本月维修该出租房屋发生修理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除
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应纳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取得税票)。
(二)要求
计算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三)解答
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通知规定,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
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
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
限)。
应纳税所得额=(8000-1496-500)×(1-20%)×20%
=960.64(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