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个人的工薪收入中哪些补贴、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1999-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99信息】 针对近来一些纳税人询问个人取得工薪 收入中的一些补贴、津贴,哪些可以在税前扣除及其标准是多少的问题,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地税个(1998)41号文件中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个人收入中的 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内容有: 补贴、津贴名称      标准               文号 独生子女补贴   5至10元/月 父母双方各50% 市政府(91)17号令 托儿补助费     父母双方各40元/月 市财行(94)2080号 外埠差旅费津贴    一般地区20元/天             特殊地区30元/天      市财行(95)1399号 市内误餐补贴      3元2角/餐        市财行(94)2082号 家属副食补贴   汉族7元5角/月 回族9元/月  市政发(85)77号 煤火费补贴      120元/年         市财行(96)2398号 奶费补贴     4元/月 父母双方各50%     (86)财行字770号 政府特殊津贴     100元/月         京税五字(91)573号 科学院士津贴     200元/月         国税发(94)118号 电话费补帖   省部级110元/月 局级80元/月 国管财字(97)199号         特岗经批准50元/月 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单位被保人按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的5%          交存;事业单位被保人按本人上月工资总额 市政府(96)1号令         的3%交存               京人发(97)45号  大病统筹基金  企业个人按上年全市职工月均工资1%交存 市政府(95)6号令 失业保险基金   企业个人每人每月交存2元       市政府(94)7号令 住房公基金  个人按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5%-10%        交存(95年为5%,到2000年逐年增至 京政发(92)35号         10%)                                             (bdsb9903290606)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