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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收入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5-08-17

    问:外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收入如何征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1995]14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 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应当 作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照税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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